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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建筑业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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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20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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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2020年,全省建筑业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因素,持续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预计全年将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万亿元,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就2020年我省建筑业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一、2020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开展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实施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组织两批198家建筑业企业参与,并取得积极成效。各地着力保障增产增效的生产要素,落实疫情防控费用,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厦门、福州、泉州、宁德等地先后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厅推动实施利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申请贷款和月初提前拨付工程款等政策,组织解决竣工项目在短时间内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导致无法作为投标业绩使用的问题,修订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发包人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禁止发包人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推行新型建造和组织方式。全年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项目159个,总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其中,福州287万平方米,泉州206万平方米,漳州86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306个,总建筑面积682万平方米。重点地区和企业在推广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福州市的产业政策环境、工业化生产能力和市场规模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评为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泉州市开发应用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装配式建筑认定流程可视化、资料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漳州市实行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并采用BIM技术。省厅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关于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整体水平。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印发实施我省首份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自新规实施以来,各地已有64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建设单位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2020年以来各地已有16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新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厦门市积极探索招投标制度改革,出台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和台湾建筑企业参与施工招投标活动政策。开展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各地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管。据统计,2020年全省住建主管部门对36个招标项目的81家参与串通投标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319万元。开展中介机构行风整治专项工作,对116家造价咨询企业、16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了资质的70家企业予以撤销资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30家企业违规“挂证”行为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理并予以信用扣分,对72个违规挂证人员依法撤销注册许可。省厅先后公布了两批21起建筑市场违法典型案例,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着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印发实施《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加强疫情期间工程造价监测,实时反映市场价格行情。各地发布疫情期间人工费专用指数及计价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结合住建行业重点工作,制订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房屋建筑加固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费计价规则。推动“四新”技术、满足投资管控和市场计价需求,发布人材机市场价格信息10.6余万条。出台施工过程结算办法,从源头减少工程款纠纷,缩短竣工结算时间。 经研究,对积极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厦门市建设局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装配式建筑成效突出的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通报表扬。 二、今年工作安排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打好“十四五”开局之年,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出台实施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政策,印发我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大我省建筑业经济总量,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超过1.5万亿元。继续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帮助建筑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力争今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3%。延伸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与建材业融合发展,注重集成化应用,推广“三板”(预制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推进实施装配式设计标准化、模数化以及部品通用化。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信用评价及应用机制,保障预制构件生产质量。深化组织方式改革,继续在政府投资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方式。 (三)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涉及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持续推进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和招标文件范本。发挥招投标大数据分析功能,对数据异常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量身定做等违法行为。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通报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优化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继续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惩戒力度。培育发展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持续推进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开展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拖欠清理,打击恶意欠款欠薪行为。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0年建筑业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通报
【概要描述】2020年,全省建筑业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因素,持续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预计全年将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万亿元,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就2020年我省建筑业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一、2020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开展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实施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组织两批198家建筑业企业参与,并取得积极成效。各地着力保障增产增效的生产要素,落实疫情防控费用,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厦门、福州、泉州、宁德等地先后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厅推动实施利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申请贷款和月初提前拨付工程款等政策,组织解决竣工项目在短时间内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导致无法作为投标业绩使用的问题,修订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发包人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禁止发包人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推行新型建造和组织方式。全年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项目159个,总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其中,福州287万平方米,泉州206万平方米,漳州86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306个,总建筑面积682万平方米。重点地区和企业在推广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福州市的产业政策环境、工业化生产能力和市场规模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评为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泉州市开发应用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装配式建筑认定流程可视化、资料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漳州市实行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并采用BIM技术。省厅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关于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整体水平。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印发实施我省首份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自新规实施以来,各地已有64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建设单位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2020年以来各地已有16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新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厦门市积极探索招投标制度改革,出台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和台湾建筑企业参与施工招投标活动政策。开展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各地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管。据统计,2020年全省住建主管部门对36个招标项目的81家参与串通投标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319万元。开展中介机构行风整治专项工作,对116家造价咨询企业、16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了资质的70家企业予以撤销资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30家企业违规“挂证”行为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理并予以信用扣分,对72个违规挂证人员依法撤销注册许可。省厅先后公布了两批21起建筑市场违法典型案例,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着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印发实施《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加强疫情期间工程造价监测,实时反映市场价格行情。各地发布疫情期间人工费专用指数及计价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结合住建行业重点工作,制订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房屋建筑加固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费计价规则。推动“四新”技术、满足投资管控和市场计价需求,发布人材机市场价格信息10.6余万条。出台施工过程结算办法,从源头减少工程款纠纷,缩短竣工结算时间。
经研究,对积极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厦门市建设局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装配式建筑成效突出的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通报表扬。
二、今年工作安排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打好“十四五”开局之年,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出台实施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政策,印发我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大我省建筑业经济总量,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超过1.5万亿元。继续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帮助建筑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力争今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3%。延伸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与建材业融合发展,注重集成化应用,推广“三板”(预制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推进实施装配式设计标准化、模数化以及部品通用化。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信用评价及应用机制,保障预制构件生产质量。深化组织方式改革,继续在政府投资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方式。
(三)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涉及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持续推进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和招标文件范本。发挥招投标大数据分析功能,对数据异常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量身定做等违法行为。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通报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优化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继续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惩戒力度。培育发展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持续推进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开展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拖欠清理,打击恶意欠款欠薪行为。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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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建筑业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因素,持续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预计全年将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万亿元,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就2020年我省建筑业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一、2020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开展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实施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组织两批198家建筑业企业参与,并取得积极成效。各地着力保障增产增效的生产要素,落实疫情防控费用,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厦门、福州、泉州、宁德等地先后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厅推动实施利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申请贷款和月初提前拨付工程款等政策,组织解决竣工项目在短时间内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导致无法作为投标业绩使用的问题,修订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发包人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禁止发包人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推行新型建造和组织方式。全年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项目159个,总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其中,福州287万平方米,泉州206万平方米,漳州86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306个,总建筑面积682万平方米。重点地区和企业在推广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福州市的产业政策环境、工业化生产能力和市场规模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评为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泉州市开发应用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装配式建筑认定流程可视化、资料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漳州市实行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并采用BIM技术。省厅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关于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整体水平。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印发实施我省首份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自新规实施以来,各地已有64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建设单位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2020年以来各地已有16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新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厦门市积极探索招投标制度改革,出台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和台湾建筑企业参与施工招投标活动政策。开展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各地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管。据统计,2020年全省住建主管部门对36个招标项目的81家参与串通投标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319万元。开展中介机构行风整治专项工作,对116家造价咨询企业、16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了资质的70家企业予以撤销资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30家企业违规“挂证”行为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理并予以信用扣分,对72个违规挂证人员依法撤销注册许可。省厅先后公布了两批21起建筑市场违法典型案例,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着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印发实施《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加强疫情期间工程造价监测,实时反映市场价格行情。各地发布疫情期间人工费专用指数及计价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结合住建行业重点工作,制订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房屋建筑加固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费计价规则。推动“四新”技术、满足投资管控和市场计价需求,发布人材机市场价格信息10.6余万条。出台施工过程结算办法,从源头减少工程款纠纷,缩短竣工结算时间。
经研究,对积极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厦门市建设局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装配式建筑成效突出的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通报表扬。
二、今年工作安排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打好“十四五”开局之年,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出台实施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政策,印发我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大我省建筑业经济总量,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超过1.5万亿元。继续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帮助建筑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力争今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3%。延伸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与建材业融合发展,注重集成化应用,推广“三板”(预制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推进实施装配式设计标准化、模数化以及部品通用化。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信用评价及应用机制,保障预制构件生产质量。深化组织方式改革,继续在政府投资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方式。
(三)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涉及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持续推进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和招标文件范本。发挥招投标大数据分析功能,对数据异常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量身定做等违法行为。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通报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优化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继续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惩戒力度。培育发展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持续推进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开展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拖欠清理,打击恶意欠款欠薪行为。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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